生育津贴女职工领取条件及标准是多少(25年5月21日)(2)

2025-05-2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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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了吗?

生育险和医疗险已经合并实施。根据中国相关方案,自2019年起,各地逐步发展生育险与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合并,旨在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同时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这一调整对职工的影响: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不再单独设立生育保险基金账户。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男职工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高危妊娠:按实际费用报销80%,不设封顶线。

终止妊娠:按孕周分段报销,如四川省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报销20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可以报销1000元。

男职工配偶:若配偶无工作,男职工生育保险可报销配偶生育费用,如合肥市顺产报销1600元、剖宫产2400元。

注意事项:

待遇不变:

合并实施后,生育险的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未发生变化,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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