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险是不是和医保合并了?(6月2日)

2025-06-0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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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方案的在于整合资源,通过“五险变四险”简化管理流程,同时保留生育保险的专项待遇,如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报销。

在社保方案不断调整的背景下,生育保险和医保的合并问题备受瞩目。根据最新方案,生育保险和医保已合并,这一方案聚焦将为参保人员带来哪些变化,值得关注。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上海生育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已经合并?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旨在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能,并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以下是合并后的主要情况: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这一调整对职工的影响: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统一征缴,不再单独设立生育保险基金账户。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合并后的待遇保险:

按日平均工资计算:

津贴金额=配偶生育当月男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15天(陪产假天数)。

例如,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00元,则津贴金额为:9000÷30×15=4500元。

按固定标准发放:

部分地区可能直接法规固定金额,如一次性补贴1200元(顺产)、2000元(难产或多胞胎)等。

注意事项:

方案差异

不同地区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存在差异,例如缴费比例、待遇标准等,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详细方案。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同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生育津贴的发放方案可能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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