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已经合并?(7月17日)

2025-07-17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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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的管理,生育险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缴等环节与医保统一,但生育津贴的审核和发放仍由医保部门单独负责。

近年来,社保方案不断推陈出新,生育险和医疗险的合并成为重要方案之一。目前,生育险和医疗险已合并实施,这一方案落地将为参保人员带来诸多便利。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天津生育险是不是合并在医疗保险里?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实施。根据中国相关方案,自2019年起,各地逐步发展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旨在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同时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这一调整对职工的影响:

简化参保流程:

用人单位和职工无需分别办理两项保险的参保手续,减轻了事务性负担。

提升基金共济能力:

合并后基金规模扩大,抗风险能力增强,有利于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可持续支付。

优化服务体验:

参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减少了报销环节,提高了服务效率。

合并后的优势: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通常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

例如,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产假天数为98天,则生育津贴为:

8000元÷30×98天≈26133元。

产假天数

顺产产假一般为98天,难产或剖宫产产假为113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

注意事项:

方案实施时间:各地合并实施的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员仍需满足生育险的待遇享受条件,如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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