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已经合并?
生育险和医疗险已经合并。自2019年起,开始全面发展生育险和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合并实施。这一调整旨在整合两项保险的管理资源,提高基金共济能力,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同时确保职工的生育险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这一调整对职工的影响: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统一征缴。用人单位按照两项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促进生育医疗服务的规范和能力提升。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由基本医保经办机构统一负责,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生育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
保险待遇不变:合并实施后,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持不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待遇保险:
支付宝:打开支付宝APP,进入“市民中心”-“医疗保险”,点击“参保地”选项,选择新的参保地并确认。
微信:在微信中搜索“城市服务”,选择“社保”-“医疗保险参保地变更”,按提示完成操作。
注意事项:
待遇不变:
合并实施后,生育险的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未发生变化,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险。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在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参保人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等个人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医学诊断证明(注明生育方式并盖章)、住院病历等医疗原件。
产前检查费用发票、手术费用发票、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总清单等费用票据,这些票据通常需要加盖医院印章。
如在省外生育,还需准备生育医院等级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等。
温馨提示:本数据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具体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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