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生育险合并到医疗保险了吗?
生育保险和医保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旨在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能,并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以下是合并后的主要情况: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主要变化: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统一征缴,不再单独设立生育保险基金账户。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合并后的优势:
变更参保地前,先通过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部门网站查询新参保地的医保方案。
变更成功后,原参保地的医保卡将无法使用,需及时领取新参保地的医保卡。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
注意事项:
方案实施时间:各地合并实施的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员仍需满足生育险的待遇享受条件,如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等。
青岛女职工产假天数怎么计算?
生育假的法定天数因地区而异,但基本生育假时长为98天。
1、基本产假:
根据有关法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若为难产情况,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流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地区延长产假~~许多地区在法规的98天产假基础上,增设了奖励产假天数。例如:
安徽、山东、河北等省份:在法规的98天产假基础上,额外增加60天奖励产假,使产假总时长达到158天。
四川成都:自2025年2月24日起,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湖北宜昌: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1年。
4、特殊方案:
产假天数包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若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出现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情况,产假天数会相应增加。例如,难产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5、产假期间的待遇: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6、产假计算方式:
产假按照自然日计算,包括双休日和节假日。
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的具体情况(如是否难产、生育多胞胎等)和当地方案确定。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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