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了吗?(25/09/07)

2025-09-07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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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后的生育保险,参保人无需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但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等专项待遇仍按原方案执行。

社保方案的每一次调整都关乎着民生福祉,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并也不例外。最新消息显示,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合并实施,这一方案焦点将如何影响参保人员的生活,值得关注。下面随新社通小编一起来了解具体内容。

南京生育险是不是合并在医疗保险里了?

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已经合并实施,这一方案旨在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效能,并为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以下是合并后的主要情况:

合并后的方案实施情况: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主要变化:

参保登记: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基金征缴:

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统一征缴。用人单位按照两项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险缴费比例,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险费。

待遇保险:

生育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持不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例如,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等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符合条件的生育津贴,均按照现行方案标准执行。

经办服务:

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一站式”服务。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无需单独申请报销。

合并后的优势:

生育险待遇不变:参保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等各项待遇仍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中支付。

扩大保险范围:合并后,医保将覆盖更多的生育项目,包括试管婴儿、人工授精、助孕药物的费用报销等,并且确定了生育后的后续医疗支持,例如产后康复和胎儿健康检查等。

注意事项:

方案实施时间:各地合并实施的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具体以当地方案为准。

待遇享受条件:参保人员仍需满足生育保险的待遇享受条件,如连续缴费满一定期限等。

南京生育险报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前,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参保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医学诊断证明(需注明生育方式并盖章)、住院病历、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等医疗的原件及复印件。

产前检查费用发票、手术费用发票等费用发票的原件。

如在省外生育,还需准备生育医院等级证明、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总清单,并需加盖医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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