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能报销多少是符合生育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时,按有关法规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报销的医疗费用及津贴总和。
想要领取生育津贴,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方案,并且生育保险缴纳需满一定期限。具体条件及标准,下面随新社通app小编一起了解相关资讯。

湖北咸宁生育津贴领取标准及产假标准
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1、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所在地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生育津贴标准也有所差异,一般经济发达地区标准较高。
个人工资水平:生育津贴的发放基数通常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越高,领取的生育津贴也越多。
产假天数:产假天数越长,领取的生育津贴总额越高。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一般为:生育津贴=上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示例:
产假天数:
顺产:产假天数通常为128天。
难产(含剖宫产):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产假。
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流产: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为15天;怀孕三个月及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为42天;怀孕七个月及以上流产的为98天。
计算示例:假设某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产假天数为128天,则该女职工可领取的生育津贴为8000÷30×128≈34,133元。
2、领取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
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期限,大部分地区要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部分地区可能有所差异。
生育期间处于参保状态,生育当月及之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湖北咸宁生育险合并到医疗险了吗?
生育险和医疗险已经合并实施。根据中国相关方案,自2019年起,各地逐步发展生育险与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合并,旨在优化管理、提升服务效率、降低企业成本,同时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合并实施内容: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险参保手续。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险基金,统一征缴,不再单独设立生育险基金账户。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险经办机构负责,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合并后的优势:
变更参保地前,先通过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部门网站查询新参保地的医保方案。
变更成功后,原参保地的医保卡将无法使用,需及时领取新参保地的医保卡。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医保服务热线咨询。
注意事项:
方案差异
不同地区的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存在差异,例如缴费比例、待遇标准等,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了解详细方案。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同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生育津贴的发放方案可能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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