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生育津贴你了解多少?一文介绍领取条件和新变化之谜!(2025/11/07)(2)

2025-11-0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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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生育险报销需要提交的有哪些材料?

在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参保人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等个人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医学诊断证明(注明生育方式并盖章)、住院病历等医疗原件。

产前检查费用发票、手术费用发票、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总清单等费用票据,这些票据通常需要加盖医院印章。

如在省外生育,还需准备生育医院等级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等。

河北张家口生育津贴申请方法来了

申请生育津贴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准备相应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步骤:

确认申请资格:

福建省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已领取生育服务登记表且妊娠分娩,或妊娠中止(含异位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已领取结婚证。

男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女性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分娩,并符合相关法规。

生育类型: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如结婚证、准生证等)。

特殊情况:

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如出院小结、病历等医疗证明材料)。

银行账户信息:

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

根据个人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可能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可能需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

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可能需要提供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若用男方社保申请:

需提供男方社保卡、未就业配偶证明(如失业证)。

异地生育:

需提前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手续。

注意事项:

及时申请:生育津贴的申请通常有时限要求,在生育后及时了解当地方案并申请。

材料真实有效: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注方案变化:生育津贴方案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关注当地社保部门公布的最新方案信息。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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