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报生育险需要什么材料?
在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前,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住院实施手术的,提供《出院小结》或《诊断书》原件,应盖有诊断医疗机构医院章,且需体现生育类型及生育时间,流产的需体现孕期周数;
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记录;
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疗机构医院章的诊断证明书;若流产的诊断证明书未体现孕期周数,则需提供体现首诊记录的病历;
若已在省内就医扫码或刷卡结算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的,或在厦门市医保经办窗口申请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的,申领生育津贴时无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还需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或收费章的医院收费票据原件核验,窗口收取复印件。
?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因涉及待遇发放,原则上提供参保人本人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另因银行Ⅱ类卡转账金额限制为1万元,请尽量使用Ⅰ类卡。已确认暂时无法使用的有中信、民生、浦发、汇丰、渣打、华夏、平安银行。
?有效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本人或代办人需提供效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仅用于现场核验身份,无需纸质或电子材料存档。
杭州医疗保险和生育险合并了么?
生育险和医疗险已经合并。自2019年起,开始全面发展生育险和职工基本医疗险的合并实施。这一调整旨在整合两项保险的管理资源,提高基金共济能力,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同时确保职工的生育险待遇不受影响。
合并背景与依据:
合并时间
自2019年起,确定发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完成合并工作。
参保管理
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统一参保登记,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基金管理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管理。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主要变化包括:
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无需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保基金,统一征缴。用人单位按照两项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个人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服务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执行统一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促进生育医疗服务的规范和能力提升。
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的经办管理由基本医保经办机构统一负责,实现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生育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
保险待遇不变:合并实施后,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保持不变,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保基金中支付。
合并后的优势:
变更参保地前,先通过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疗保险部门网站查询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方案。
变更成功后,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卡将无法使用,需及时领取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卡。
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医疗保险服务热线咨询。
注意事项:
待遇不变:
合并实施后,生育险的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未发生变化,参保人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险。
温馨提示:本数据仅供参考!具体需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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