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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津贴政策2020

2020/6/16 15:38:29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北京生育津贴政策2020

  【1】2020年5月1日起,提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等手术项目。产前检查支付标准由每人1400提高至3000元;住院分娩顺产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剖宫产由4400元提高到5800元;门诊人工流产手术项目支付标准由270元提高到770元。

  【2】北京生育津贴以参保职工本人终止妊娠之月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3】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4】对于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的,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将生育保险医疗保险进行了合并,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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