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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产前检查费支付在哪办理?景德镇生育保险保险条件(2)

2021-01-19 15:40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女职工生育备案表》

  (2)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流产之日起6个月内到社保局办理职工生育待遇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

  2、待遇享受人的结婚证;

  3、计划生育服务证;

  4、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6、填写《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核销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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