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产前检查费支付在哪办理?景德镇生育保险保险条件(2)
2021-01-19 15:40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3、填写《女职工生育备案表》
(2)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流产之日起6个月内到社保局办理职工生育待遇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
2、待遇享受人的结婚证;
3、计划生育服务证;
4、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孕妇流产的医学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
6、填写《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核销验收单》。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