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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由哪些部门负责的

2021-03-17 09:34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由哪些部门负责的?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国家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

  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后假工资: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

  4、哺乳假工资: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是由哪些部门负责的?

  【答】公安机关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居住证制作和发放的服务管理工作。住建、教育、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房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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