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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带什么?恩施失业保险转移办理依据

2020/6/17 16:18:35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恩施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带什么

  1、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的期限须与本人失业保险费缴纳的时间连贯对应,否则可能会影响失业保险金待遇计算。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或通知书,注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加盖公章有效。

  3、2012年以前参保的需失业保险手册或用人单位开据的失业保险费缴纳证明,说明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起止时间,加盖公章有效。

  4、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无就业失业登记证者请到恩施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社会保险7窗口办理),并复印就业失业登记证第2页及第6页。

  5、在恩施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社会保险核定窗口办理暂停失业保险。

  6、工商银行卡或存折(有账号的一面)复印件一份。

  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恩施失业保险转移办理依据

  《失业保险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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