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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受理条件是什么?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设定依据

2020/8/20 15:36:26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受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二、镇江失业保险待遇给付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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