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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沈阳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2021年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流程,资料

2021-07-17 10:49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2021年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流程,资料 沈阳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为每月1071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1224元;

  新民市、辽中区、法库县、康平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861元;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984元。 一、沈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0

  【1】在沈阳市参加失业保险;【2】足额缴费满1年;【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沈阳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2020

  【1】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83元调整到153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345元调整到1629元。

  【2】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86元调整到130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121元调整到1386元。

  如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0下半年还有阶段性的失业补助金政策。

  一、沈阳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2020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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