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遭遇非自愿失业时,国提供的失业保险金能为你的生活提供一定的经济保。
一、确认申领资格
首先,要申领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参保年限要求:你和你的单位需按法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以上。
中断就业原因:你是因非本人意愿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被辞退、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单位倒闭清楚计算等情形。
求职意向:你有重新就业的愿望,并已按照法定进行了失业登记。
二、了解领取期限与标准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依据缴费年限来确定。例如,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可领取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最长可领取24个月。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会制定不同的发放标准,如上海市法定首12个月的标准为每月2175元,后续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金额。
三、准备所需材料
一般来说,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由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失业登记证明(部分地区通过内部信息系统核实,无需个人提交);
按照地方法定可能还需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求职登记表》;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近期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