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率是多少?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将延长至2024年底!一起来了解一下。
现就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法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省(区、市)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
二、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我国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告(国办发〔2019〕13号)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法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三、各地要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看看,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既要确保降费率法规落地,也要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确保运行安全平稳可持续。
四、各地要继续按照国有关法定进一步规范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相关法规,不得自行出降低缴费基数、减免社会保险费等减少基金收入的法规。
五、各地人力资源社保、税务部门要按法定开展降费核算工作,并按月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法规性强,社会关注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