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失业金怎么领取?随社保网小编来了解一下。
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护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
根据社保相关部门关于进一步退入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告法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失业金怎么领取?
五险一金中有一个保险是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用以确保劳动者在失业以后的基本生活的,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要怎么领取失业保险呢?
一、失业金怎么领取
1、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2、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3、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法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5)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点,主动接受推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