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
(七)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点和职业培训服务的;
(八)被判刑收监执行刑期或被劳动教养的;
(九)有法律、行政法规法定的其他情形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出现法律法定的情形或领取期满而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五、经办渠道
(一)线上渠道
1.湖北政务服务网:已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完成个人注册后登录,选择【一事联办】,在搜索框输入搜索关键字“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模块点击“立即办理”,选择“鄂州市”,后续根据流程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失业保险金的申请。
2.鄂汇办APP:下载鄂汇办APP,完成个人注册后点击登录,进入【服务专区】选择【一事联办】,点击“申领失业保险金”,选择“鄂州市”,进入申领失业保险金智能导服,选择“线上办理”,按照提示逐步操作,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失业保险金的申请。
3.支付宝“电子社保卡”:进入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的【专题服务】,选择【失业服务】,进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择“湖北省鄂州市鄂州市市本级”,申领失业保险金,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失业保险金的申请。
4.微信“12333”小程序:微信搜索“12333”小程序,点击“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进入失业保险金申领环节,按照提示和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失业保险金的申请。
(二)线下渠道
1.鄂州市政务服务中心:鄂城区古城路129号市民中心一楼A12窗口;
2.鄂州市就业社保中心:鄂州市滨湖南路105号就业社保中心一楼;
3.鄂城区:古城路22号区劳动就业管理局三楼;
4.葛店经开区:开发区广场西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窗口;
5.华容区:华容区体育路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窗口;
6.梁子湖区:梁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
7.临空区:鄂州市临空经济区政务服务中心A1-A9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