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唐山失业金领取流程
线上办理:
失业人员可登录“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或使用“河北人社”APP进行申领。
1、进入河北省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一网通办系统,选择个人登录 ,注册账户并登录;
2、进入页面后点击个人办事-失业保险-失业金申领-在线办理,登记个人信息并保存;
3、经失业保险机构复核,符合条件的完成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线下办理:
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前往唐山失业保险金办理机构(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唐山失业金停领情形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立即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及支付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参加企业、机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且正在缴费的;
3、应征服兵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有关部门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8、失业人员死亡的。
唐山失业金
失业保险
深圳失业金
北京失业金
失业保险断缴
主动辞职
失业金领取
新的失业保险
安徽失业保险
合肥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