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社保网 > 失业保险 > 失业保险领取 > 正文
社保搜索

合肥失业金领取期限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2021-03-03 15:53    社保网    shebao.southmoney.com
    

  一、合肥失业金领取期限标准是什么?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1年半,享受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足2年半,享受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3年半,享受9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足5年,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享受19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适用人群:城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城镇企业及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二、合肥市公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领取失业金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 [2] 下一页

    社保网声明:资讯来源于网络,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关于社保网 -版权声明 -诚聘英才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shebao.southmoney.com
社保网 © 版权所有 闽ICP备1801456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