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城镇养老保险缴费最新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冀人社字【2020】234号文件和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的通知》(冀税发【2020】88号)文件,更加便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安排
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时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由于疫情影响缴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自愿暂缓缴费。对于2020年未交费月度,可于延缓至2021年底前缴费,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和推荐档次
按照冀人社发〔2020〕234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841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可以在其60%到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2020年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即2836.2元/月,简称“缴费基数下限”。具体推荐主要缴费档次表如下:
按2019年缴费基数的
60%(3042.05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7300.92元
100%(5070.08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12168.24元
200%(10140.17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24336.36元
300%(15210.25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36504.60元
征缴模式和缴费方式
1、征缴模式:社保核定,税务征收。
2、核定模式: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参保人员就近年度缴费档次标准核定本年度缴费档次,对应缴费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
3、缴费方式:新增了使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河北税务手机APP”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缴费渠道。缴费人也可持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到税务部门的经办窗口、自助柜员机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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