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钩调整是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6%。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 (即1940年1月1日至194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9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39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湖北省也发布相关的养老金调整方案的通知,采取三种调整方法,同时也对一部分退休老人给予倾斜照顾。
7月7日,湖北省有关部门发布关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方案的通知,其内容是关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上涨比例,仍然按照全国养老金5%的上涨标准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也是采取全国统一的三种方式,主要是倾斜调整、挂钩调整、定额调整。
但湖北省养老金调整策略与其他省份大有不同,主要表现在倾斜调整方面,着重对贫苦艰难地区的退休老人给予更多福利补贴,究竟是怎样的调整方式呢?
01湖北省养老金定额调整
与其他省份一样,湖北省同样遵循着全国养老金的三大调整原则,主要是定额调整、倾斜调整和挂钩调整。
湖北省在定额调整方面,主要将退休人员划分为三个年龄范围,如果退休人员在1995年前办理退休手续,会给予45元的养老金补贴。
如果是在1996年到2005年内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给予40元的养老金补贴;如果是在2006年到2019年之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给予35元的养老金补贴。
02湖北省养老金挂钩调整
众所周知,挂钩调整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有关,湖北省对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老人,会给予一定的养老金补贴。
要求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15年以上)会每人发放2元的补贴,与其他省份的养老金挂钩调整不同,很多省份仅是按照一个标准进行挂钩调整。
03湖北省养老金倾斜调整以及高龄补贴
我们来重点看看湖北省是如何对养老金进行倾斜调整的,以及有哪些人群是被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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