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转往外省
1.参保单位(或本人)携材料及表格到海淀社保中心(中区)提交转出业务申请(如需办理职业年金转外省,需先由参保单位办理职业年金补记后再办理转外省手续。)
2. 职工携带打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3.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向我中心邮寄联系函,我中心在收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信息表并汇出转移基金。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外省转入:
从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转出的职工: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注:请在表格下方空白处填写参保人手机号码)
(二)转往外省:
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转出的职工:参保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岗位:海淀社保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外省转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中身份证号必须为18位、区划代码必须为6位,且所有信息不能为空。
(二)海淀区街镇社保所暂时不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移业务。
(三)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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