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合并后,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方式因具体情况而异,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不同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合并:
当在不同地区或不同单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时,缴费年限是可以合并累计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按月计算: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按月计算的,满12个月为一年。
合并累计:在不同地区或不同单位的缴费年限,只要符合有关法规,都可以合并累计计算。
2、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储存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缴费年限: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储存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缴费年限: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通过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方案计发相应待遇。
4、其他注意事项:
先转后清:对于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情况,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处理,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有关法规清理。
保留一个账户: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
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由于具体操作流程和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5、重复参保处理:
在办理养老保险合并时,如果存在重复参保的情况(如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按月退还:按月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的缴费。
退还金额:将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金额退还本人。
通过以上介绍,您可以清晰地了解养老保险合并后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在办理合并手续时,请务必按照当地社保机构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合并结果的准确无误。
养老保险断缴后,之前缴纳的年限会作废吗?
养老保险断交后不会作废。养老保险的缴纳是可以进行延续性核算的,即使因特殊原因拖欠养老金,拖欠年份不纳入个人账户,足额补缴后仍会重新计算。以下是对养老保险断交问题的详细介绍:
养老保险断交的影响有这些
影响养老金水平:
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断交会导致个人缴费总额减少,从而影响未来领取的退休金金额。
影响养老金领取: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因此,如果断交时间过长,导致在退休年龄达到之前累计缴费未满15年,则无法享受养老金待遇。
不影响累计缴费年限:养老保险断交后,之前缴纳的年限仍然有效,可以累积计算。只要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根据未来方案调整后的年限),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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