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转移办理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1.前提条件: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法规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
确认转出地和转入地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处于非终止参保状态。
转出账户需暂停缴费且无欠费。
2.所需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包括缴费职工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若缴费职工因故不能亲自办理转移手续,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记录了职工的缴费记录、个人账户信息等关键数据,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重要依据。
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需要认定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信息的职工,还需提供个人的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劳动关系变动证明:包括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了职工劳动关系的变动情况,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必要条件。
3.线下办理流程
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确保在转出地和转入地有非终止参保状态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
转出地的账户需暂停缴费且无欠费;转入地还需符合跨统筹区或跨制流动就业的条件。
准备必要材料:
持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必要证件。
前往社保经办机构:
到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咨询并办理转移手续。
等待审核与办理:
社保经办机构会审核转移申请,并在法规时间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线上办理
(1)登录电子社保卡(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调用):
在【首页】-【人社办事】中,点击【社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选择需要办理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特别注意转入地与转出地的填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执行后续转移流程。参保人员可通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申请记录】查询审核结果,通过【进度查询】跟踪办理进度。
注意事项
办理转移前,需确保当前的社保是正常缴纳状态。
转入地需准确填写,如果不确定,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在全国服务中查询个人社保权益单。
如有多个调出地,可添加并一起提交转移申请。
申请后,转出地和转入地的社保中心可能会电话联系确认相关信息,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在按法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没有时间限制,可选择现在办理或领取待遇前办理,且没有次数限制。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的转移办理流程相对清晰,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在办理过程中,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转移手续。
两个异地社保合并怎么算年限?
养老保险合并后,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主要取决于合并的具体类型,即是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以下是两种情况的详细计算方式:
1、不同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的合并:
当在不同地区或不同单位都有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时,这些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计计算。具体步骤如下:
按月计算: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按月计算的,满12个月为一年。
合并累计:将不同地区或不同单位的缴费年限逐月相加,得出累计缴费年限。
2、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储存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缴费年限: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3、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储存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缴费年限: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通过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方案计发相应待遇。
4、其他注意事项:
重复参保处理:在办理养老保险合并时,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的情况,应按月退还重复时段的缴费,将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金额退还本人。
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由于具体操作流程和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办理养老保险合并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5、重复参保处理:
在办理养老保险合并时,如果存在重复参保的情况(如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按月退还:按月退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的缴费。
退还金额:将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金额退还本人。
总结,养老保险合并后,缴费年限的计算方式因合并类型而异。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而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时,缴费年限则不折算,但可以通过延长缴费等方式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
(备注: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有关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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