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太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1、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执行如下最低标准:市财政对参保人个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10元补贴;县(市、区)、综改区财政对参保人个人缴费分别给予缴200元补贴25元、缴300元补贴30元、缴500元补贴50元、缴700元补贴70元、缴1000元补贴90元、缴1500元补贴130元、缴2000元补贴170元、缴3000元补贴210元、缴4000元补贴250元、缴5000元补贴290元。有条件的县(市、区)、综改区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2、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3、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和资助。
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分基础养老金补贴(出口补)和缴费补贴(入口补)两部分。
1.基础养老金补贴(出口补)。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2.缴费补贴(入口补)。
市政府对参保人个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10元补贴;
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个人缴费分别给予缴100元补20元、缴200元补25元、缴300元补30元、缴400元补40元、缴500元至600元补50元、缴700元至900元补60元、缴1000元至2000元补70元补贴。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重度残疾人、低保户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
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正常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不得冲抵个人缴费。个人不缴费的不予补贴,事后追补缴费的也不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