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年(2024年)发放90%
第五年(2025年)及以后发放100%
备注:2020年12月31日前视同缴费账户按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计息,2021年至2025年按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增长率计息。
【发放对象】
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保且2006年7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具体包括三类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人员:
1、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2、1993年12月底前,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但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3、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30日,有实际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备注:1998年7月1日后参保人员(特殊群体除外)不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因此不属于本次的适用范围。
养老金
养老保险缴费
养老保险缴费
企业年金
河北退休工资
河南养老金
湖北养老金
湖南退休工资
江苏养老金
江西省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