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国在六十岁以上的人,大约得有2.67亿人,占了我国总人口数的大约18.9%,这可以说是一个很高的占比了。每一个人都要生活,然而生活是离不开钱的。
老年人退休之后,因为年纪太大了,很多地方就不招这么大年纪的人了。所以他们就没有什么别的收入了,只能靠着养老金来维持生活。如果他们没有了养老金,可想而知他们的生活会变得多么的糟糕。
养老金不只是关乎着老人,也关乎着全社会的人员,包括个人、企业、公务员、事业单位和编制单位。我们整个社会其实就是一个整体,既然要从整体中出一部分钱给老人,那么其他人的利益自然就会受到一定的威胁。
过渡性养老金如何定义?
过渡性养老金,顾名思义就是用于“过渡时期”发放的养老金。我们知道,我国在新建之后的一段时期内是没有建立起完备的社保退休制的。从1995年起,我国相继出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变革的通告、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决定、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决定等,从真正从体制上完善了退休体系,符合一定条件退休后的老人也可以相应获得养老金。
我国的养老金执行的是统账结合方式,即养老金的核算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取决于我们个人缴纳养老金的多寡。
那问题来了,在建立养老体制之前,我们有很多职工并没有缴纳养老金,如果不加以调整,其在退休时总体的养老金待遇势必会很低,这对于广大辛勤工作了一辈子的职工而言是不公平的,因此在这一大背景下,过渡性养老金应运而生,而在广大职工在养老金制建立之前的工龄就被认为“视同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