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养老金调整方案尚未公布,可参考2020年天津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一是挂钩调整。全部退休、退职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15元的基础上,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9年末的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6%增加养老金。
二是定额调整。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三是高龄调整。对全部退休、退职人员,截至2019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此外,对于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元。
四是适当倾斜。上述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仍低于3376元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再增加1.2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33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