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养老金2022年调整细则 2022年辽宁省养老金最新消息(2)

2022-06-27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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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下列法规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2.符合相关法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三、资金渠道

  (一)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解决。

  拓展知识:

  养老金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份;

  3、过渡性养老金=“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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