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挂钩调整
1.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4%增加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为准)。
2.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包括按相关法规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15元的,按15元进行调整。
(三)倾斜调整
1.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3元。
2.企业退休转干部按上述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高龄群体倾斜调整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退职人员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6元;按照退职生活费水平1.4%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元,调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进行调整。高龄群体和企业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
四、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退休金
浙江养老金
云南退休人员
河北养老金
上海市养老金
安徽养老金
天津养老金
辽宁养老金
广西养老金
江苏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