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2022年最新消息:包括四川、新疆、西藏、重庆、陕西养老金调整方案(2)

2022-08-0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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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重庆市养老金调整2022年最新消息

  根据2022年7月21日消息,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1、定额调整。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挂钩调整。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中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退休人员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45%。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适当倾斜。

  (1)符合本要求调整范围第(一)项第1、2目要求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要求倾斜调整:

  (1.1)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1.2)对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1.3)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4)对企业退休转干部,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21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2)符合本要求调整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倾斜调整:

  (2.1)对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2)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85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85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9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3)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继续按原要求执行。

  五、陕西省养老金调整2022年最新消息

  根据2022年6月30日消息,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1、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6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3、以退休人员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4、退休人员中,194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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