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浙江省某企业退休人员2022年1月份达到60岁办理退休,2022年2月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工龄30年,视同缴费年限5年,实际缴费年限25年,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为1,过渡性养老金系数为1.4%。
那么该退休人员2022年1月办理退休时,可以享受的养老待遇主要包含三个方面:
一是每月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约为:6595×(1+1)×0.5×30×0.01=1979元。
二是每月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约为:6595×(1+1)×0.5×5×0.014=462元。
三是每月可以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约为:6595×0.08×12×25÷139=1139元。
因此该退休人员按照2021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核定的基本养老金约为:1979+462+1139=3580元。
如果浙江省2022年12月开始对2022年新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重新核定,那么该退休人员重新核定后的养老待遇分为:
一是每月可以领取基础养老金约为:7437×(1+1)×0.5×30×0.01=2141元。
二是每月可以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约为:7437×(1+1)×0.5×5×0.014=521元。
三是每月可以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约为:6595×0.08×12×25÷139=1139元。
因此该退休人员按照2022年养老金计发基数核定的基本养老金约为:2141+521+1139=3801元。
按照上述情况来看,如果该退休人员2022年1月办理退休,2022年12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新核定,预计可以补发2月至11月的养老金差额,共计10个月合计约为(3801-3580)×10=2210元。
与此同时该退休人员预计将从2022年12月起发放重新核定后的养老待遇,预计每月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38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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