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1、定额调整标准:和2021年相比有所降低。
每人一律增加36元。2021年的标准是50元,同比减少14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标准:和2021年持平,没有变化。
其中,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每满1年增加3元。零头精算到月,每月增加0.25元。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非),每人增加30元;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非人员,每人增加45元。
3、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和2021年相比,低档养老金者减少5元,高档标准不变。
按本人养老金绝对金额分为两档,调整前月养老金没有达到上一年度全市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6250元的(含6250元),增加50元;调整前月养老金高于上一年度全市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6250元 的,增加20元。前者增加标准比去年少5元 ;后者增加的金额和去年持平。
另外法规,调整前月养老金高于6250元的,如果低于6300元(6250+50),予以补足。
4、高龄倾斜标准:和2021年持平。
调整前年满65,70,75,80岁,分别增加40、50、60、70元。
年满65岁,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30年的,再增加5元。
5、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老革命:单独调整。先按参加工作时间,以1945年9月3日为分水岭,分为两档进行调整,分别增加335元、305元,比2021年的标准降低了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