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社会保险公司打历年缴费明细单。
(三)办理程序:
1、退休前一个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2、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3、按法定缴齐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
(四)办理时限:
每月26日至下月4日为退休上报时间,由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办结后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通告本人领取退休证和退休金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