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1、定额调整
俗称按人头调整,每人每月增加43元,体现社会公平。
2、挂钩调整
实行双挂钩,先与缴费年限挂钩,再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累计的缴费年限分为五段,按不同工龄单价增加养老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5年以内、16年~25年、26年~35年、36年~45年、46年及以上的缴费年限,缴费每满1年,分别按1.3元、1.5元、1.7元、1.9元和2.1元增加养老金。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2021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6%确定月增加额。去年的标准是1.2%,同比微升了0..6%。
3、适当倾斜调整
向高龄老人倾斜,额外增加养老金,体现人文关怀。待遇和2021年的标准完全一样。
年满70岁,75岁,80岁,额外增加15元、30元、60元。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高龄倾斜也是山东养老金调整的亮点。尤其是8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初次满70岁、75岁、80岁的老人可多涨不少钱。
延伸阅读:
相关知识:
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
当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据社保网小编了解,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平均缴费指数=各年度缴费指数/缴费年限;
缴费工资指数=当年缴费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国发[1997]26号文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方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方法执行。
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在企业人员退休工资的组成中有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两部分的钱才能构成一个退休人员的月基本退休工资。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1%。而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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