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挂钩调整
1.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其中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低于15年的,统一按15年进行调整。
2.退休人员以本人2021年12月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0.45%。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倾斜调整
1.符合本要求调整范围第(一)项第1、2目法规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法规倾斜调整:
(1)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4)对企业退休特定的一些人员,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21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特定的一些人员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2.符合本方案调整范围法规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法规倾斜调整:
(1)对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85周岁及以上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80周岁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85周岁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90周岁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3.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继续按原法规执行。
退休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上述各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提示:具体各省养老金的调整细则,还需要继续耐心等待,一般是6月-7月中都会公布调整细则,7月底前会将大家1-7月的养老金调涨额补发到大家的养老金银行账户中,8月开始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金额发放。
以上就是社保网小编带来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