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缴费年限挂钩
累计的缴费年限分为五段,按不同工龄单价增加养老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5年以内、16年~25年、26年~35年、36年~45年、46年及以上的缴费年限,缴费每满1年,分别按1.3元、1.5元、1.7元、1.9元和2.1元增加养老金。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2021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6%确定月增加额。去年的标准是1.2%,同比微升了0..6%。
3、适当倾斜调整
向高龄老人倾斜,额外增加养老金,体现人文关怀。待遇和2021年的标准完全一样。
年满70岁,75岁,80岁,额外增加15元、30元、60元。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标准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高龄倾斜也是山东养老金调整的亮点。尤其是8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初次满70岁、75岁、80岁的老人可多涨不少钱。
山东省基础养老金怎么算
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以上就是社保网小编带来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注: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布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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