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计算方案如下:
1、定额调整:40元/月;
2、挂钩调整: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养老金金额=30*1.3=39元/月;
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的养老金金额=2300*1%=23元/月。
3、倾斜调整:
高龄倾斜:20元/月;
合计增加的养老金金额=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40+(39+23)+20=122元/月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方法由我国法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相关部门补贴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