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倾斜调整
1.符合本要求调整范围第(一)项第1、2目法规的企业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法规倾斜调整:
(1)对1953年年底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黔江区、城口县、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下同)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对2005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超过20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4)对企业退休特定的一些人员,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2021年年末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以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即继续确保企业退休特定的一些人员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2.符合本方案调整范围法规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按下列法规倾斜调整:
(1)对批准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85周岁及以上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对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80周岁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85周岁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年满90周岁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从其达龄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00元。
3.企业退休人员增发高龄人员养老金继续按原法规执行。
以上数据只供参考的,具体数据要参考官网公布的具体方案计算的。
2023年重庆市养老金如何发放?
需要我们满足退休年龄后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的,要填写退休待遇申请表,审核通过之后可以享受,是采用委托指定银行、邮局的方式将养老金给付给参保人的。
另外为了规避冒领、骗取养老金的情况,还需要退休后的老人每年进行养老保险认证,通过之后才能持续领取。具体的养老保险认证手续是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不同的渠道来完成的,对于部分特殊情况,相关部门还能提供上门认证服务,目的就是为了证实参保人依然生存。
各地区养老金调整细则已经上报了,但是什么时候公布呢?根据往年经验,各地区养老金调整细则一般会在6月-7月中旬前陆续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