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949年10月1日前参加革命的老工人单独调整
其中1937年7月6日及以前、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50元、530元,510元。
4、倾斜调整
在上述基础上,对特殊群体,额外增加的养老金,体现人文关怀。
(1)高龄倾斜
年满70岁不满80岁的,70岁以上的年龄每一岁增加6元;
年满80岁,不满90岁的,70岁以上的年龄每一岁增加7元;
年满90岁,70岁以上的年龄每一岁增加8元。
(2)1949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早退休早的老工人
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增加50元。
(3)退职人员
比照前述法规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