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34%增加。2021年的标准是增加1.65%。今年不升反降,同比降低了0.31%。
今年绝大多数地区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的标准都提高了,浙江的做法算反其道而行之,既利好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员,又能同时体现多缴多得。
3、适当倾斜调整
(1)高龄倾斜
截止2021年12月底,男满70岁,女满65岁,并且不到80岁的,每人每月养老金增加25元,2021年的标准是27元,同比减少2元;年满8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50元,2021年的标准是54元,同比减少4元。
(2)向其他4类特殊群体倾斜
前两类本次调整后,不低于2021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水平,低于2021年水平的,按2021年水平确定。后三类本次调整后,低于198元的,补足至198元。
案例演示
牛阿姨,参加本次调整前,66岁,月养老金4500,缴费年限29年。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法,每月养老金可以增加175元,调整后月养老金水平为4675元,养老金增加比例为3.89%。
计算方法说明如下:
定额调整:32元/月
与缴费年限挂钩:1.5×15+2.5×14=57.5元/月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4500×1.34%=60.3元/月
高龄倾斜:25元/月
养老金合计增加金额
=32+57.50+60.3+25
=174.8元/月
见角进元,实增175元。
养老金发放的计算标准
根据最新的养老金计算方法,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乘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V、浙江退休人员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够领取养老金:
1、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完成退休手续;
2、在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3、个人需至少缴费满15年(包括过渡期内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相关法规,退休前无法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但若出现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参保人员死亡或者重复参保等特殊情况,则可以向养老保险机构申请提取个人账户里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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