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看2500-3500元这个区间,
河南省,
2500元涨123.5元,相当于4.9%;
3000元涨129元,相当于4.3%;
3500元涨134.5元,相当于3.8%;
辽宁省:
2500元涨125元, 相当于5%;
3000元涨128.5元,相当于4.3%;
3500元涨132元,相当于3.8%;
以上,可以看出,在2500-3500元这个区间,养老金增长在河南省与辽宁省差别不大。
我们再来看看4000-5000元这个区间的养老金增长幅度,
河南省,
4000元涨140元, 相当于3.5%;
4500元涨145.5元,相当于3.2%;
5000元涨151元,相当于3.0%;
辽宁省:
4000元涨135.5元, 相当于3.4%;
4500元涨139元,相当于3.1%;
5000元涨142.5元,相当于2.9%;
从上面数据可以看出,养老金越高的,增长的比例越低,在同等条件下,辽宁省的养老金增长不如河南省,所以今年涨的不算多的!由此可见,挂钩调整在每年的养老金上涨过程中,扮演着多么重要的角色。
附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仅限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人员、之后参工的视同缴费年限人员)。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98年6月30日前实际缴费年限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指数(为1)×视同缴费年限×1%)+(退休时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实际缴费工资指数×被保险人1992年10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前的实际缴费年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