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子计算:
案例一:云南退休人员张三累计缴费年限为20年,每年领取2200元养老金,2022年满68岁。
(1)定额增加额:每月增加15元;
(2)挂钩缴费年限增加额:20*1.2=24元;
(3)挂钩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2200*1.93%=42.46元;
(4)高龄倾斜增加额:未满70岁,无法享受。
张五2023年每月获得的养老金增加额=15+24+42.46+0=81.46元,增长比例为3.7%。张五7月一共能够领取2770.22元养老金(包括一次性补发金额),8月开始每月领取2281.46元。
云南退休人员李四累计缴费年限为40年,每年领取5000元养老金,2022年满71岁。
(1)定额增加额:每月增加15元;
(2)挂钩缴费年限增加额:40*1.2=48元;
(3)挂钩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5000*1.93%=96.5元;
(4)高龄倾斜增加额:年满71岁,获得30元增加额。
李四2023年每月获得的养老金增加额=15+48+96.5+30=189.5元,增长比例为3.8%。李四7月一共能够领取6326.5元养老金(包括一次性补发金额),8月开始每月领取5189.5元。
每月领取2200元养老金的张三增长3.7%,领取5000元的李四增长3.8%,后者的增加额不仅高于前者连增长比例也更高,全国绝大部分地区是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形的。
一般来说各地养老金调整方案以“提低控高”为基本原则,低养老金收入者的增长金额虽然不高但增长比例远高于高养老金收入者。比如,同样是每月领取2200元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在其他地区的增加比例至少超过4.5%,有的甚至在5%以上;而除了上海、北京这样养老金极高的地区外每月领取5000元养老金者的增加比例往往在3.5%以下。
为什么云南方案计算出来的结果既然不同。
从云南方案极其重视挂钩调整占比,1.93%的挂钩月基本养老金增加比例配合一年1.2元的工龄单价绝对是“逆天”的存在。云南之所以不断大幅提高挂钩调整占比、降低定额增加额大概率是因为当地职工长期、高档缴纳养老保险的人数不足,有关部门希望通过优惠方案引领职工“长缴”、“多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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