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职人员,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安置到企业工作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方案前述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三、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
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今年1至6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一并补发。
三、天津增加的养老金何时发放?
目前,多地已表示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账的时间是在7月31日前。
需要说明的是,各地发放到位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2023年1月1日起补发。
天津人社局表示,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今年1至6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一并补发。
目前已经有地方补发到位。宁夏人社厅官网信息表示,73.16万名退休人员2023年调增基本养老金已于7月8日全部发放到位,人均每月调增1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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