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细则2023年新消息 2023年吉林省养老金调整细则有哪些变化?(2)

2023-07-25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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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企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所在市、县,省直管统筹单位为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该水平。

  (四)其他事宜

  1.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改(2014年10月1日)后新退休人员,若目前领取临时核定待遇,暂按目前临时核定待遇为基数确定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待按调整后的方案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后,已领取的待遇多退少补。

  2.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符合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计算待遇调整标准。

  3.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包括过渡性养老金)所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其个人账户余额和统筹基金中列支,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时,全部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三、资金渠道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二)参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参照本方案执行,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其中,对于应参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待正式参保后再行调整待遇发放渠道,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依据相关法规由各级有关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结算。

  四、组织实施

  (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由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地社会保险局按照调整方案核定新增待遇,安排资金,组织发放。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基本养老金按原渠道组织实施。

  (二)调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参保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社保部门、社会保险局共同组织实施。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应按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三、吉林省增加的养老金何时发放?

  目前,多地已表示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账的时间是在7月31日前。

  需要说明的是,各地发放到位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2023年1月1日起补发。

  天津人社局表示,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今年1至6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一并补发。

  目前已经有地方补发到位。宁夏人社厅官网信息表示,73.16万名退休人员2023年调增基本养老金已于7月8日全部发放到位,人均每月调增148元。

  以上就是吉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的全部内容,如您还想了解更多社保资讯,欢迎关注社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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