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适当倾斜。在享受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体现了对他们的特殊照顾,即2022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此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根据有关法规予以补足。
二、调整金额因人而异
从上述调整方案可以看出,每一位退休人员的调整金额,需要对应退休人员本人具体情况进行计算。由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和年龄不同等原因,退休人员实际增加的金额是不同的。
例如:某位退休人员今年72岁,缴费年限是35年,此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为每月4566元,按照我省今年调整方案,该退休人员此次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为:定额调整30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75元(1.5×15+2.5×15+3×5=75)+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57.08元(4566×0.0125=57.08)+高龄倾斜25元,共计187.08元,见分进角后实际增加金额为187.1元。
三、方案补发及时到位
此次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今年1月起补发,今年7月底前,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会将所有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三、浙江增加的养老金何时发放?
目前,多地已表示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账的时间是在7月31日前。
需要说明的是,各地发放到位时间可能不尽相同,但对退休人员而言,无论各地在何时开始组织发放,都将从2023年1月1日起补发。
天津人社局表示,本次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今年1至6月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一并补发。
目前已经有地方补发到位。宁夏人社厅官网信息表示,73.16万名退休人员2023年调增基本养老金已于7月8日全部发放到位,人均每月调增1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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