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3新疆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来了!新疆养老金上涨2023最新方案细则消息(全文)(2)

2023-08-0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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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

  按本人2022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45%(四舍五入到元)。

  (三)倾斜调整

  1.高龄倾斜调整。对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月增加1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20元。2023年1月1日后,年满70周岁,从到龄之月起,企业退休人员按2017年企业累加的高龄倾斜标准执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事业累加的高龄倾斜标准执行。

  2.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倾斜调整。二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三、四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五、六类地区每月增加25元。

  3.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水平达不到2023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新疆养老金计算公式和方法是什么?

  新疆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全国各个省份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已经出炉,社保网小编将实时关注查询人社厅官网动态,为您介绍最新资讯,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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