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单独调整。
企业和事业单位1949年10月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参加本条第(一)(二)款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单独调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倾斜调整。
在按本条第(一)(二)(三)款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项条件的予以累加。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 满70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4元;满80周岁,不足9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5元;满9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6元。计算上述增加金额时,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1949年10月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五)退职人员比照本条第(一)(二)(四)款法规相应增加退职生活费。
(六)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有关精神,2023年按本方案法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2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从2023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贵州养老金计算公式和方法是什么?
贵州养老金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全国各个省份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已经出炉,社保网小编将实时关注查询人社厅官网动态,为您介绍最新资讯,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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